《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正式發布(附方案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形成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生產生活方式,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2024年6月4日,生態環境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文末附《方案》全文)
關于印發《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廳(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委、管委、局)、交通運輸廳(局、委)、商務主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分行;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各證監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和《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部署要求,加快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形成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生產生活方式,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數據局制定了《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生態環境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商務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國資委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數據局
2024年5月22日
汽油、柴油、乙醇等3項產品
碳足跡核算團體標準發布
2024年5月29日,生態環境部舉行新聞發布會,新聞發言人在會上表示,編制了《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擬于近期會同其他部委聯合印發。同時表示生態環境部將加快研究發布電力、煤炭、燃油等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方法和碳足跡因子研究。
為了響應主管部門的要求,2024年5月30日,西安中碳生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與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安交通大學等聯合起草的《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 石油制汽油》、《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 石油制柴油》、《溫室氣體 產品碳足跡 量化要求和指南 煤基乙醇》3項團體標準由中國節能協會正式發布。這3項團體標準的發布填補了國內相關產品領域碳足跡核算與評價標準的空白,將有力助推溫室氣體主管部門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建設進度。
《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



